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开发票是出租方的义务。但双方约定,出租方可将租金上调比例。或约定出租方依法应缴的税费由承租方代付代缴。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5__年,自__2011___年_ _ 月_ _日起至__2016_年_ 月_ _日止。
第三条 押金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在房屋设备设施完好并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前提下,甲方应将该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承租人签约资格费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自愿同意向甲方支付签约资格费 元。
第五条 租金的确定
5.1 第一年度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
5.2从第二年度起,甲方每年有权在上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上调当年度的月租金,涨幅比例不超过本合同商铺所在地(同一排)门面月租金最高涨幅,具体月租金数额在每一年度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第六条 租金的支付时间
6.1 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应支付第一年度前6个月的租金共计 元;
6.2 第7个月至第24个月,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6.3 第25个月至第60个月,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
6.4 本合同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方式支付租金,除6.1外,以后每次支付租金应提前 10 天。
第七条 房屋用途
本合同商铺由乙方用于服装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第八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本合同商铺装修或改造,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负。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九条 房屋的使用与维修
9.1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安全条件,各种设施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
9.2 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本身及房内设施损坏,由乙方维修及赔偿。
9.3 乙方应合法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应服从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不得在本合同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所发生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财产的保管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存放在本合同房屋内的财产,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1.1租赁期间,本合同商铺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宽带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
11.2 本合同签订之日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转租或转让
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商铺擅自转租或转让。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3.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13.2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达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或改造、擅自转租或转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乙方若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续约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是否续约。
13.5 如双方未能按本合同5.2约定的期限内就下一年度的租金调整达成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在本年度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13.6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5 日内,乙方应将所有物品搬离房屋,将完好无损的房屋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房内物品,一切损失、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按所欠租金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以外的其他条款的约定,每违反一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4.3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二条,第13.1款,除应按14.2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不退还押金;
14.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管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