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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发布日期:2012-04-22    作者:蒋艳超律师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XXX,男,一九XXXX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XXXXXXX
被继承XXX于一九XXXXXX日在XX(地点)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XXXXXX(如:位于深圳市XXXXX号房产的二分之一产权)。
我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二○○八年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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