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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辩事由
发布日期:2012-04-19    作者:110网律师
1、患者一方因发生医疗损害而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以其就诊的医疗机构为被告。患者一方认为损害是由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造成的,可以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
2、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一方可以同时起诉产品生产者、产品销售者以及医疗机构要求赔偿。
3、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一方可以起诉血液提供机构及医疗机构要求赔偿。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导致患者支出不必要的检查费用,患者一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退还。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患者一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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