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团: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取证时应遵循哪些证据规则?
一、取证规则
(一)禁止强迫自证其罪规则:指任何人都没有协助他方证明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义务,而且侦控机关亦不得强迫任何人负此项义务。
(二)证人须履行作证义务规则
(三)证人特权规则,又称证人作证豁免权规则,意指公民在法定情况下可以拒绝充当证人或对某些问题拒绝陈述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禁止强迫自我归罪的特权,近亲属之间的特权,基于公务秘密的特权,基于职业秘密的特权。
(四)令状规则所谓令状,是指记载有关强制性处分裁判的文书。令状规则,则是指执行侦查职能的警察和检察官只有获得了法官签发的令状的许可,方可执行逮捕、搜查和扣押收集证据的任务。
二、查证规则
(一)直接和言词规则这一规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参加审判的各方应以言词陈述的方式从事审理、攻击、防御等各种诉讼行为;二是在法庭上提出任何证据材料均应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
直接和言词规则在刑事审判中具体包含以下几点要求:法庭审判必须在被告人、检察官等亲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原证人、鉴定人、被告人必须出庭作证;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法庭审判须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间断;从事法庭审判的法官须自始至终地参加审判,不得中途更换。
(二)交叉询问规则该规则是英美法中在庭审时对证人(包括一般证人、被害人、放弃沉默权出庭的被告人、专家证人等)进行询问的方法。
三、采证规则
(一)关联性规则关联性规则,则是指只有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有关联性的证据才可以采纳,一切没有没有关联性的证据均不予采纳。
(二)传闻证据规则所谓传闻证据规则即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传闻证据不得采纳。
(三)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中的一项关于文字材料的证据可采性规则,意指原始文字材料作为证据其效力高于其复制品的效力,因而是最佳的。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五)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指的是证人作证只能就自己感知的过去的事实作陈述,而不能将自己的推断和判断作为证言。
四、认定案件事实规则
(一)补强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案件事实的误认,对某些证明力显然微弱的证据,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