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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0C047
事项名称: 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乘车路线: 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82078457、82078439
监督电话: 82078426、82078403、82078443
相关网址: //www.bjagri.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进口兽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进口条件。申请条件的依据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申办者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农业部《兽药进口申请表》批件。
2、《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3、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进口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允许进口证明文件(生物制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形式通知、送达申请人,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在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书面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3、乘车路线: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4、咨询电话:82078457,82078439
5、监督电话:北京市农业局监察处举报电话:82078426
            北京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举报电话:82078403 82078443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     www.bjagri.gov.cn

样表下载

兽药进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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