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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林木良种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44C035
事项名称: 引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林木良种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8号双全大厦627(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大厅)
乘车路线: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62052244—3627
监督电话: 62012886
相关网址: www.bjyl.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引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林木良种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已获得国家级审定(认定)且适宜种植范围不包括北京的或省级审定(认定)的主要林木良种。
2、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
3、良种主要性状优于北京当前使用的同类树种(品种)。 

 

二、申请
(一)
提交材料
1、《引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林木良种许可申请表》;
2、国家级审定(认定)或省级审定(认定)的主要林木良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林木良种简介,内容包括亲本来源、生物学及生态学特性,主要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适宜种植区域等。
4、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或品种权使用证明;获奖品种,附奖励证书复印件。
5、属转基因品种的要附国家林业局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转基因生物商品化生产证明。
6、林木良种照片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等。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审批通过的,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告办事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8号双全大厦627(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大厅)
3、乘车路线: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62052244—3627
5、监督电话:62012886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网址:
www.bjyl.gov.cn

 

样表下载

引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林木良种申请表
引种同一适宜生态区林木良种许可申请表样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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