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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弟结婚本无效 16年后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2-04-09    作者:徐涛律师
 一对姨表亲关系的姐弟,在结婚16年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     陈贤分之母万绍清与杨天才之母万绍连是亲姊妹,陈贤分与杨天才属亲姨表亲关系。两人在21岁时自由恋爱,1989年1月12日在原周坝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于1996年10月4日生育一女,取名杨珊。后陈贤分与杨天才感情不和,陈贤分称杨天才对家庭不负责任,多次吸毒。杨天才外出打工后与陈贤分没有联系,两人分居6年之久,二人感情已不复存在。2004年12月31日,陈贤分起诉,要求与杨天才离婚。     经法院查实确认,二人系姨表亲关系,属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故依法宣告该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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