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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认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8B014
事项名称: 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认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乘车路线: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联系电话: 68556066、68556068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water.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认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注意事项:办理范围为北京市范围内
二、申请
    无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无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68556066、68556068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网址:www.bjwate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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