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北大第一医院冻伤老人 被判赔偿6000余元
发布日期:2012-04-03    作者:徐涛律师
  晨练摔倒后,陈老先生被999送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后简称北大一院)抢救。但他的儿女赶到时,却发现老人满脸是血,被放在-5℃的急诊走廊门口无人照料(本报今年6月2日曾报道)。昨天,认为北大一院在此过程中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应承担责任,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其赔偿家属6000余元。
  据悉,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陈老先生的申请下,法院曾委托鉴定机构对该急救过程做了司法鉴定。专家分析后认为,“因陈无家属陪同等客观原因,以致其在急诊室外等待约1小时,北大一院急诊管理欠完善,属医疗缺陷。”专家还认为,陈先生右肺感染的原因,“不完全排除是长时间寒冷造成”。
  昨天,法院据此认定,北大一院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医院的责任范围,只限于急诊过程及治疗肺炎的合理支出。陈老先生“颅脑损伤”等其他病症的支出,与医院的医疗缺陷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一审判决称,由于北大一院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所以应赔偿陈老先生1000.28元急诊治疗费。同时,由于该医疗缺陷给老人和家属精神造成了一定痛苦,医院还应该赔偿陈老先生5000元精神抚慰金。
  昨天宣判后,老人的儿子发现起诉时提出的“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中没有提到——“我们在起诉书中要求医院赔礼道歉,但判决没提这个请求啊。他们医院的行为到底对不对?应不应该给我们道歉?”面对家属的询问,法官表示不进行解答,如有疑问,可“上诉解决”。老人家属称,“我们肯定上诉”。
  据悉,陈老先生现在肢体萎缩,词不达意,仍在医院内接受治疗。
  ■案件回放
  2003年12月26日,陈老先生到北海公园晨练时摔倒。999急救中心7点20分将老人送到北大一院,但老人的女儿8点20分第一个赶到医院时发现,“医生都不知道我父亲在哪里,后来我在楼道靠近门口的位置看到了我父亲,冬天零下五六度,就在门口被风吹着。鼻子、嘴、耳朵全是血。”
  陈女士称,直到她找到大夫后,医院才组织抢救,但其父亲在门口被冻得太久,咳嗽得厉害——4天后拍胸片时,发现右肺感染,不久又因脑出血生命垂危。事发后,陈老先生将医院告上法院,并索赔16万余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