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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证书有哪些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2012-03-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方式,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进行。具体申请时间、地点和要求,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通知,应试人员可在通知要求和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手续。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选择享受放宽学历条件地方政策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授予颁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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