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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律师 深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2-03-27    作者:110网律师

深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律师 深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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