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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先结婚
发布日期:2012-03-25    作者:徐涛律师
未婚同居后生子,张鹏通过亲子鉴定证实,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将李丽告上法庭。由于法院不予受理非法婚姻,张鹏只得与李丽先注册结婚,再上法庭要求离婚和赔偿。   张鹏与李丽二人未婚同居后生得一子,带孩子到医院检查身体时,看着孩子采血化验单结果,张鹏不禁傻了眼:根据血型推测,孩子根本不可能是自己亲生。为弄清真相,张鹏又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抚养多年的孩子与自己的确没有血缘关系。日前,张鹏一纸诉状将李丽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索要5万元赔偿。   依据2003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香坊区人民法院认为张鹏与李丽二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属于非法婚姻,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张鹏无奈之下只得先与李丽办了结婚手续,然后再重新回到法院起诉。最后考虑到李丽的赔偿能力,经法院调解,由李丽向张鹏支付6000元赔偿,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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