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监督管理结构可以采取那些措施?
发布日期:2012-03-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的存款;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的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相关法律知识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有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如何处理?
»
在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中可以采取的措施
»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违法行使审批权,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对保险公司的哪些经营行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具体改正措施有哪些?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
财政部解读《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可以开展那些业务?
»
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被指令合并或被撤销的,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采取那些措施?
»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