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4C016 |
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定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令第77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一级资质企业上报建设部时限)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
乘车路线: | 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
联系电话: | 63951166-6218 |
监督电话: | 63987624 |
相关网址: | //www.bjjs.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条件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
二、申请 (一)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申报材料: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须报送《申报资料》一份;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申请(含升级),须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申报资料》一份;一级资质申请(含升级),须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申报资料》一份; 《申报资料》内容: 1、申请报告; 2、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表;(仅新办企业提供)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市商务局和市发改委的批准文件;(仅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章程复印件; 7、入资单及银行存款证明; 8、验资报告复印件; 9、上年度及上月度财务报表; 10、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个人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11、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2、企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请资质升级还需提供: 《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部门的确认章。 《申报资料》内容: 申请资质升级还需提供: 《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部门的确认章。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须报送《申报资料》一份;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申请(含升级),须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申报资料》一份;一级资质申请(含升级),须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申报资料》一份; 《申报资料》内容: 申请资质升级还需提供: 《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部门的确认章。 (二)注意事项: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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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