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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公证书(1)
发布日期:2012-03-13    作者:柴建民律师
亲属关系公证书(之一) 
()ХХ字第ХХ号 
申请人:ХХХ,男或女,于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号。 
    ХХХ,男或女,于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号。 
关系人:ХХХ,男或女,于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号。 
    ХХХ,男或女,于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号。 
  根据ХХ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向知情人ХХ核实),兹证明申请人ХХХ是关系人ХХХ的ХХ(关系称谓);是关系人ХХХ的ХХ(关系称谓)。申请人ХХХ是关系人ХХХ的ХХХ(关系称谓),是关系人ХХХ的ХХ(关系称谓)。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年Х月Х日 
注:1、本公证书适用于在华奥地利公民参加该国大选。 
  2、姓名用外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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