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44C012 |
事项名称: | 木材运输证件核发 |
服务对象: | 个人及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林政资源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9号双全大厦6层行政服务大厅 |
乘车路线: |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62052244-3631 |
监督电话: | 62051268、62059693 |
相关网址: | www.bjyl.gov.cn |
备注: |
木材运输证件核发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无
二、申请 6、生产单位运输政策允许自产自销的木材,凭采伐后注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应交纳费用的票据(同上) 8、运输农村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生产的木材或旧房料,凭基层林业工作站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同上); 9、个人搬迁按规定允许携带的木材,持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同上);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二)注意事项: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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