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28C029 |
事项名称: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准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期限在内)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
乘车路线: |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
联系电话: | 68556707、68556708、68556706 |
监督电话: | 68556705、68556955 |
相关网址: | www.bjwater.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2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
样表下载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