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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4C019
事项名称: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14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6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民委宗教二处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
乘车路线: 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联系电话: 65251740 83979300
监督电话: 83979321
相关网址: //www.bjethnic.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
2、宗教文化学术交流项目的情况符合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
3、携带入境的宗教用品品种、内容、数量符合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
4、有关外国人及其所属机构情况;
5、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时间安排表;
6、市有关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7、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同意文书。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民族事物委员会外事处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

3、乘车路线: 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4、联系电话:65251740、83979300

5、监督电话:8397932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ethnic.gov.cn

办事依据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超出自用数量)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相关表格下载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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