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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4C018
事项名称: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服务对象: 个人及法人
办理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14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举行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4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民委外事处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
乘车路线: 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联系电话: 65251740 83979300
监督电话: 83979321
相关网址: //www.bjethnic.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包括拟举行的宗教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形式、参与人数、活动时间、参与宗教活动人员情况、不在现有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的原因等主要内容);
2、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产权证明;
3、宗教活动临时地点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4、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在安全、卫生、开放等方面符合举行宗教活动要求的证明;
5、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任职资格证明;
6、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同意文书。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民族事物委员会外事处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

3、乘车路线: 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4、联系电话:65251740、83979300

5、监督电话:8397932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ethnic.gov.cn


 办事依据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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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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