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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婚后能擅自将子女改为继父、继母姓氏吗?
发布日期:2012-03-06    作者:110网律师

夫妻一方离婚后能擅自将子女改为继父、继母姓氏吗?
【法律咨询】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判归女方抚养。离婚后女方再婚重新组织了家庭,女方让未成年子女跟着继父姓,男方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离婚后女方能让子女跟着继父姓吗?
【律师解答】
离婚后女方不能让擅自给子女改姓,让其跟着继父姓。孩子的生父对其提出异议的,应当责令恢复原来的姓氏。
【律师分析】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法律并未禁止子女随继父姓。但在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同时,双方离异后,有关子女的一切事宜,均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切忌父母任何一方以子女为借口,以达到其泄愤、私欲等目的,无意间损害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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