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2-02-22    作者:连会有律师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督促总包单位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做好公路水运工程防汛减灾各项工作。
 
  根据通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 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必须停工整顿;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提前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加强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督促总包单位与所有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用工登记制度,并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合理配备一线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