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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影响通风采光,能否请求拆除?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129(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2-16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影响通风采光,能否请求拆除?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129(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李某等与南宁市某物业公司防城分公司、防城港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相邻纠纷案
关键词:
搭建车棚  通风采光  排除妨碍
【裁判要点】
1、  依据《物权法》地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指标,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  如果建造建筑物影响相邻他方的通风采光的,应当予以拆除。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物业管理卷》,主编骆金盛,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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