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上下班过程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发布日期:2012-02-10    作者:110网律师
我在一工厂上班,每天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严重受伤,我是否算工伤?

律师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是否构成工伤,吴女士需向事发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吴女士才能依据该决定书作为要求进行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工伤赔偿的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