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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基
发布日期:2012-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调整根据最新出台的《二手房交税新规》,从2月1日起,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将正式按照指导价交税。业界认为,该政策出台后,此前一直存在的为避免交纳相关税费而签订虚假价格的情况有望得到遏制,并会对二手房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梯级税费依据《二手房交税新规》,自2月1日起,建于上世纪五十、六十、七十、八十年代的二手房,其交易时的计税价格将会有较大区别。北京市税务部门将根据二手房的建成年代对其税基进行调整。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为计税价格;对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的90%为计税价格;对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的80%为计税价格;对于五十年代及五十年代以前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的70%为计税价格。

  有益于平抑房价一直以来,二手房交易中,均存在买卖双方为了逃避交税,在合同中故意做低交易价格的现象。为了遏制这一情况,1月24日市地税局出台了第55号通知(简称《二手房交税新规》),对二手房交易的计税价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手房交税新规》规定:自2月1日起,对于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如果合同成交价格低于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价格)中确定的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指导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另外,如果采用了指导价格作为征税基数的,将根据二手房建成年代的不同,乘以相应的百分比来确定计税价格。也就是说,即使二手房交易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而且合同中对价格也有了明确约定,但如果这一价格明显偏低,则要按照指导价格交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家刘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交易的二手房年限差别很大,之前二手房交易征收的税费不加以区分,使得二手房的评估产生很多问题,而一旦统一按照“房龄”确定税基后,将使评估的根据更加充分,同时也简化了征税程序,方便了百姓的市场交易。另外,税务部门出台这一政策有利于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对于平抑房价有好处,是二手房交易征税更加人性化的表现。加人性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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