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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增伟副部长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发布日期:2012-01-06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姜增伟副部长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日前,姜增伟副部长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1、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被舆论解读为第二轮消费刺激计划,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什么?据测算能拉动多少消费,会否如有人认为的对全年消费的贡献只是杯水车薪?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汽车、家电保有量大幅增加。据测算,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5类家电报废量近9000万台。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不仅可以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的稳步增长,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而且能有效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是一项关注民生,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
  初步测算,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可更新老旧汽车100万辆、家电约500万台,可回收利用各种资源近230万吨,其中包括废钢铁150万吨,废有色金属17万吨,废塑料20万吨,废橡胶20万吨。拉动消费5000亿元。
  
  2、为什么选择北京等9省市作为家电以旧换新首批试点?把电视机5种家电作为以旧换新的主要产品是基于何种考虑?
  由于目前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系统还没有建立,而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自2011年才开始实施,因此,考虑选择在消费市场水平较高、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把电视机5种家电作为以旧换新的主要产品,主要考虑是:这5种家电居民普及率高,社会保有量大,需求增长快,更新潜力大。同时,这5种家电产品均属于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产品,通过政策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可以拉动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等上游产品的消费。
  
  3、参加换购的新、旧家电产品的使用年限、品牌、型号等如何界定,依据什么标准进行评估?
  为了方便消费者能够充分选择,实施办法中对换购的新家电不作企业、品牌和型号等方面的限制。回收的旧家电一律报废拆解,不需进行年限、品牌、型号的界定。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报废旧家电。
  
  4、汽车、家电产品都存在更新快、降价频繁的特点,怎样防止生产和销售企业见机涨价,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我国汽车、家电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日趋成熟。汽车和家电价格主要由市场供需决定,竞争较为激烈。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换购新车和新家电的型号、品牌、生产和经销企业等方面均没有专门限制,消费者购买新车和新家电有充分的选择权。我们认为,在此情况下,假如生产、销售企业借机涨价,反而会对自身产品销售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相信有关企业会抓住机遇,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完善服务,规范经营,及时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的产品,用好用足有关政策,从而不断拓宽自身的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实力。
  同时,为了防止企业借机涨价,我们要求中标家电销售企业签订承诺协议,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车和新家电。试点省市有关部门督促家电生产企业及时公告以旧换新新家电的指导价格,监督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切实防止先提价后补贴现象。
  
  5、不少消费者希望以旧换新手续和程序能尽量简化,否则会影响消费者换购的积极性,实施办法是怎样设计的?
  关于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在市(州)、县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方便车主一次性办理资金申领手续。同时,建立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审核效率,并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对于家电以旧换新手续和程序如何简化的问题,我们按照 “公开透明、价格合理、手续简便、保障质量”的原则,在实施办法中采取在售新环节直接从价格中抵扣的办法来简化程序,方便老百姓交旧买新,确保消费者真正受益。
  
  6、怎样加强制度设计,鼓励和规范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利用,避免造成新的浪费?怎样防止已进入报废期的旧家电改装后流入二手市场?如何杜绝汽车回收环境存在的报而不废、开假证明的顽疾?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回收的旧家电一律进入指定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要求中标回收企业签订承诺协议,保证回收的旧家电全部销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要求拆解处理企业签订承诺协议保证不将收购的旧家电再流通,在规定时限内将废家电拆解处理完毕。不仅使能耗高、安全性差的老旧家电产品被淘汰掉,资源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也防止已经进入报废期的旧家电经过改装流入二手市场,有效的促进了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
  对于汽车报而不废、开假证明的问题,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汽车以旧换新的监管机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监控、实地检查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商务主管、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等部门的作用,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经营,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7、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5种家电是否可以进行品类交叉换购?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是如何确定的?
  为满足消费需求,5种家电可以进行品类交叉换购。为保障以旧换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回收旧家电的企业和销售新家电的企业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依据统一的资质条件招标确定,并向社会公告,消费者可在中标企业中自由选择,以形成适当的竞争机制。
  
  8、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如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以旧换新凭证骗取国家补贴资金?
  为保障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防止骗补等问题发生,有关部门开发了“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作为统一管理的平台,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旧换新凭证号,将收旧、报废、售新、申领补贴等各环节的信息实时登录,每个环节均需登陆系统查验、核对上一环节的有关信息后才能办理,实行环环相扣、全程监督的办法。
  同时,试点省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加强对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监控、实地检查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财政、商务、环保等部门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防止骗补资金等行为发生。
  
  9、旧家电回收价格如何确定?
  试点省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有关方面意见,指导中标回收企业合理制定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并及时予以公布,监督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按公平合理的价格回收旧家电。
  
  10、如何确保新家电产品质量?
  针对公众普遍担心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新家电的质量保障问题,有关部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严把质量关: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采取市场随机抽样等跟踪调查方式,确保家电产品安全可靠;二是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以旧换新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三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12365举报投诉快速处置系统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实施办法中要求中标销售企业签订承诺协议,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11、在试点省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能否享受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省市内的居民可否在非居住地的试点省市内享受以旧换新政策?
  外地户籍人员不能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另外,试点省市内的居民也不能在非居住地的试点省市内享受以旧换新政策。主要考虑是政策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如果对流动人口放开,实际上已经突破了试点省市的地域限制,操作难度较大,待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后,再对此问题进行研究。
  下一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随着实际操作逐步成熟后,是否取消户籍限制,将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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