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人口计生委解读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
发布日期:2012-01-03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人口计生委解读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
 
 
    当前,我国人口流动迁移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推算,2009年流动人口已达2.11亿,“十二五”期间还将保持在2亿以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启动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日前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49个城市启动试点工作
    王培安表示,多年来,由于传统的以户籍为依托的社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滞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投入不足,人手不够,城市流入人口难以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49个城市启动试点工作。以计划生育服务为突破口,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路、方法和模式。
    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并成立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将实行城乡统一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王培安指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统筹管理,综合决策机制,加强相关政策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实行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保障机制,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奖励优待等公共服务;三是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依托城市基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平台;四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共享,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通过试点带动,在流动人口聚集的主要城市,基本建立起适应城乡区域一体化的新型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有力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
    流动人口可以就近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在计生服务机构、社区服务点、居住点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在优生优育方面,流动人口可以免费享受咨询服务,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婴幼儿早教活动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还可以享受相关的奖励政策,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时,优先获得当地政府的扶持和救助。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