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我为一名煤矿工人讨要了165万元工伤赔偿款
发布日期:2011-12-31    作者:李水全律师
 
    2011年即将结束时,一个熟人找我,说其一个亲戚6月份在山西一个煤矿打工,刚上班第三天,发生工伤事故,经治疗双下肢瘫痪,无法恢复功能。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没有为其申报工伤。现在由于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想请我作为代理人向用人单位讨要工伤赔款。
    我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到用人单位与主管领导协商。经过两天时间的谈判,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用人单位最终同意一次性给予工伤赔偿款165万元(不包括已支付的60万元的医疗费用),达到了当事人的满意。
    这次成功的谈判不仅仅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自己的价值。践行着自己“立志成为弱势群体的代言人”的诺言。

      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李水全律师

                 电话:15032036955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