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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就“地下室群租竟住70人”现象采访葛磊律师
发布日期:2011-12-26    作者:110网律师
       本报讯(记者许前程)海淀区双榆树东里甲20号楼的居民拨打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称,地下一层被产权单位租了出去,300多平方米的空间住了70人,他们担心会有安全隐患。
  双榆树东里甲20号楼的业主委员会主任介绍,该楼共20层,地下一层原先被开发商租了出去,经过他们几年的努力,终于在2007年成了业主委员会,换了新的物业公司。新的科南中心物业入驻后,第一件事就是拆除地下“鸽子笼”,将各种各样的隔板清理掉。楼上的业主们都很高兴。
  可惜好景不长,之后小区内贴出通知,法院判决该楼地下一层约700多平方米的空间,产权属于海淀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双榆树分中心,随后这部分空间又陆续被租了出去。
  管理该楼的科南中心物业工作人员证实,地下一层确有一部分被租了出去。因为租住的人不少是在外面摆摊卖东西的,回家很晚,楼上很多业主对此也有意见。人口普查时,他们发现租出去的空间,又被隔成一个个的小“鸽子窝”。物业与产权单位交涉此事,但并无结果。
  昨晚,记者进入该楼地下一层,有租户正在仅1.5米宽的过道内用电磁炉做饭,还有的在屋里用电磁炉煮面。因为没有任何的排风设备,更不可能安装燃气,租房者喝水、吃饭等都只能依靠电器设备,但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进入其中一间约6平方米的小房,租房的大姐称一个月的租金550元,她和女儿两人住。隔壁的邻居是600元,面积也只在6平方米左右。地下一层总共被隔出了约36间小屋,总共住了70人。粗略算下来,产权方一年就有25万元左右的收入。
  楼上业主们对此很揪心:“万一着火,地下室很难扑救,我们这些高层住户肯定跟着遭殃。”
  对此,记者联系地下一层产权单位海淀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双榆树分中心,工作人员证实甲20号楼地下一层有一部分产权归他们,也确实租了出去,但是否具备相关手续等问题还得等领导开会回来才能告知。
  就此事,记者也联系了甲20号楼的开发商,对方确认当初地下一层建设时是按照库房和设备层来报批的,不允许对外出租。他们也跟海淀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双榆树分中心谈过此事,建议他们不要把地下一层群租出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葛磊律师表示,既然是用做仓库和设备间,就不能当做“旅馆”租出去。之前,本市八个政府部门还曾联合发通知严禁正规房屋打隔断,对外群租,而地下一层随便打隔断更在禁止范围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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