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隧道安全管理
一、近期铁路隧道安全生产主要问题
二、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安全
三、质量问题是引发隧道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1、原材料方面
以次充好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原材料不经检验或者检验结果未出来就提前投入使用。
超前支护、初期支护方面,主要表现是:不按设计进行超前支护或超前支护不到位;不按设计的长度、数量施做锚杆;不按设计设置锁脚锚杆等控制拱脚位移的措施;不按设计要求设置钢筋网;喷射砼厚度、强度不足;钢架间距超标;初支背后空洞不按设计要求处置等,此类问题十分突出,是上半年接到举报较多的问题。
二衬施作方面,主要问题是对欠挖、初期支护侵限不处理,局部二衬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有的对仰拱与二衬纵向施工缝、二衬环向施工缝不处理,甚至夹杂大量杂物;有的二衬钢筋排距误差严重超标;有的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造成二衬出现大量超标裂缝。
防水设施方面,存在防水板搭接宽度不够、焊接不密实、漏焊、破损现象及止水带安装位置不准确、不顺直的问题。内业资料方面,资料不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变形监控量测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对安全危害较大。
2.违章违规作业
最明显的是仰拱及二衬跟进有标准、有规定不执行,有的跟进不及时,有的仰拱及二衬距离掌子面安全距离严重超标,造成隧道塌方“关门”事故时有发生。近期检查中,发现这类问题比去年有所抬头,造成大量安全隐患。
3.施工工法工艺不落实
存在不具备变更条件、未履行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情况;有的施工单位在技术指标、工艺参数均未明确的情况下,盲目采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施工工法缺乏动态管理,钻爆法施工中存在作业工人凭经验实施钻爆开挖,参数不随围岩等级变化和爆破效果进行调整,造成单次开挖进尺过大、超欠挖失控现象;仰拱施工中存在仰拱与仰拱填充一次浇筑的现象,影响隧道结构受力,造成安全隐患。
4.超前地质预报及变形监控量测不规范、不专业、针对性差
有的单位不按设计要求开展超前地质预报,有的预报方法单一、设备简陋。
有的预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判识水平不高,对预报结果和观测数据缺乏有效分析,不仅无法有效及时预测、预报前方不良地质情况,更不能起到指导隧道动态设计和二衬施工的作用。有的隧道变形监控量测断面设置不合理,间距太大,量测点设置不规范,数量不足。
5.风险管理工作不到位
主要问题是:有的项目未按部有关规定开展隧道风险评估工作;有的尽管开展了风险评估,但缺乏隧道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作用。
6.应急救援管理存在漏洞
主要问题是:有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甚至形同虚设,一旦发生事故不知所措,应急预案根本无法启动,使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伤员得不到及时救助,事故扩大、恶化;有的单位不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有的应急报警救援设备配备不到位,普遍存在设施不全、数量不足等问题。
二、铁路隧道安全生产问题原因剖析
在2007年3月29日石太线铁路隧道施工安全现场会事故通报及原因分析后,卢春房副部长讲过一句话:“这些事故,没有一个是必然应该发生”;2010年2月10日铁路隧道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卢春房副部长又讲过:“高风险隧道在施工中是否必然发生事故,回答是否定的。风险再高的隧道,只要我们对风险源判释清楚、工程措施得当,就可以避免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事实也证明,主观因素是铁路隧道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根源。在此,我主要从管理上分析当前铁路隧道安全生产问题及事故发生的原因: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造成的,尤其是侥幸心理,危害极大。可以讲,侥幸心理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身上是不同程度存在的。有的认为,发生事故是有一定几率的,不会那么巧发生在自己身上;有的认为,设计都是有安全系数的,吃掉点安全系数不一定就会发生安全事故;
有的认为,高速铁路都干过了,普速铁路就不在话下了;还有的只重视高风险隧道,不太重视甚至不重视风险低的隧道。这些侥幸心理会造成思想上的麻木不仁,进而就可能导致参建各方管理上的放松、管理责任不落实,致使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近期发生几起隧道事故就有这方面原因。
2.违规分包、以包代管依然存在
卢副部长多次指出,违规分包、以包代管是引发安全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三项治理”活动从2005年开始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推行标准化管理和架子队管理模式也已经3年多了,但包工队、包工头并没有消除。
一些包工队人员素质很低,即不懂技术、又不懂管理,根本不知道隧道安全生产隐患带来的问题和危害有多大,根本不知道隧道施工前方可能出现什么样的危险情况,什么事情都敢干,什么情况都敢干,无知无畏,是安全生产的“毒瘤”。在近期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一些隧道施工中仍然存在不少包工队和以包代管的现象;从隧道安全质量事故和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隧道几乎都是包工队施工的。3.技术管理薄弱
有的隧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当、有的安全防护工程措施不当、有的工程设计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有的忽视超前地质预报,导致预报方法过于简单、预报工作不深不细,甚至有的根本不按规定和要求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大祸临头还全然不知。
有的变更设计滞后,对于施工中已经暴露出的地质变化甚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不能及时组织变更,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的处置不当,对于施工过程中已经出现的一些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措施不当,致使问题逐步发展扩大并最终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甚至有的施工人员仅凭一点点施工经验无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无视设计文件要求,我行我素,为所欲为,明知故犯。
4.安全投入不足
有的施工企业不舍得安全生产投入,认为能省点就省点,只算小帐、不算大帐,虽然眼下省了一点,但是随便一个事故就要花去很大的代价去处理,处理事故的代价远远大于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特别是隧道施工机械化程度较低、洞内劳力集中是造成隧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之一。
5.人员培训不力
这种情况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存在。尤其是施工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实在工作中,有的隧道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时不清楚正确的作业方法,致使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了,甚至发生了事故也不清楚如何应急和逃生。
三、加强隧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意见
铁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认识问题,思想决定行为,只有认识到家,才能行动到位。要想从根本上改变隧道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就必须从提高认识入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不干违法的事、不干违章的事、不用低素质的人员、不吝啬安全投入、不存侥幸心理、不当老好人”的“六不”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认识,消除安全生产侥幸心理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没有捷径可走,必须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防止侥幸心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参建人员克服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行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铲除毒瘤,大力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将包工队以及包工头比作安全生产管理的毒瘤、顽症一点不为过,各单位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包工队问题,全面推进架子队管理模式,坚决铲除“包工头”,切实把劳务人员管起来,为隧道安全生产筑牢基础防线。
3.强化素质,提高安全风险识别能力
各参建单位必须始终把强化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劳动生产技能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人员素质作为确保隧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提高参建人员隧道安全风险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
4.加大投入,提高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针对隧道施工安全问题,部里先后下发多个文件电报,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出具体要求。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标准化管理要求,在工程措施、管理力量、技术力量、预报手段、机械配置、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方面切实加大投入,特别是工程措施设计及实施中要贯彻“宁强勿弱”、“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理念,全面提高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5.加强管理,提高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隧道特别是高风险隧道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参建单位,研究解决制约工程进展的重大技术方案。设计单位要加强地质勘探、超前地质预报设计、设计复查和现场配合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铁道部新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明确:施工图阶段经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设计单位,其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强化了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的应对措施,希望设计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施工单位要认真领会设计意图,完善隧道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对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已经出现安全事故迹象的区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必须协同作战,立即采用措施,及时做出变更,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6.完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要求,按照预防为主、应急有备、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的方针,针对铁路隧道坍塌、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分别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业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物资,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分级落实应急救援责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7.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工程建设以及质量安全的实施主体是施工单位,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管力度和监管作用发挥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和结果。建设、监理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赤胆忠心、铁面无私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铁路工程特别是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于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和违规行为,要紧紧抓住不放,采取强硬措施,该停工的立即停工,该整改的责令整改,敢于当黑脸包工,决不能做老好人,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
8.严格追究,加大安全质量处罚力度
落实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大对安全质量问题和隐患的处罚力度,坚持与信用评价和招投标挂钩,让安全质量问题较多的单位付出更大的成本,让安全质量事故频发的单位在铁路建设市场上无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