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因素成为考生不能通过司法考试的绊脚石
根据调查,有以下七种因素成为考生不能通过司法考试的绊脚石。
表中所列七种因素表明:
(1)近九成未通过考生没有恒心和毅力坚持自己制订的学习计划。经常被不能完成学习计划的苦恼所困扰。
(2)近八成未通过的考生未作必胜的打算,没有势在必得的决心。有相当一部分应届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过于自信,对司考的艰巨与困难估计不足,自以为基础不错,问题不大,结果大意失荆州。
(3)近八成的考生未精读教材,不少人甚至一遍都没有读完。他们或者认为教材只不过是法条的诠释,故“钟爱法条不爱教材”,或者认为教材内容自己早已学过,没必要细读。10:55:45
李欣然:(4)有七成多的未通过考生不知道如何对付那浩如烟海的法条,只好走马观花或囫囵吞枣,对法条理解不透,领会不深。
(5)有将近七成的未通过考生做题练习不得法。他们做题没有针对性,或者根本不知道在做什么题。市面上很多练习题都是粗编烂造,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不懂得进行考题分析和总结,也很少对做题效果进行小结或评价,做题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环节,更谈不上达到实战训练与体会的层次。
(6)有6成左右的未通过考生反映,由于缺乏经验,对司考这种高强度的考试不适应,临场发挥不好。有的表现为题速感差,答题时间不够,或时间紧未检查导致漏了题未做;有的则表现为不适应量大活细的涂卡作业,犯了自己都不可原谅的低级错误;还有的由于考前心身调整不到位,在考场上体力不支,等等。
(7)还有一半左右的未通过考生复习没有计划,完全是跟着感觉走。有的至今自己都不知道这几个月干了些什么?本来应该干什么?哪种做法的效果更好?等等。
以上种种失败的因素,若究其根源,除考生的信心和恒心之外,最终均可归结为对司考的特点认识不深,对司考的规律知之甚少,学习和应试方法不对路。“走错了路的人,是无法到达目的地的”,方法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