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礼宾 律师办理“张某非法拘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释放)
案情简介:
由于黄X坚、叶X盛是鹤山市XX门诊所的员工,他们两人偷窃单位东西贱卖,单位报警处理,他们两人在派出所写了《保证书》承认偷窃事实;他们两人为此事,怀恨于心,放火烧了单位广告牌以予报复,却被单位发现,单位要求他们两人赔偿,安排员工谢X龙、李X军、张X青三人协调处理此事。而张X青在现场只是劝说黄X坚、叶X盛两人赔钱了事,没有实施殴打他们的行为,也没有拘禁他们。而当场打他们两人二巴掌的人是谢X龙、李飞军。然而黄X坚、叶X盛不但没有赔偿的诚意和行为,还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私自逃走,黄X坚欲抓住四楼阳台边桉树往下爬,但其攀爬树枝断裂,黄X坚从四楼坠落一楼;叶X盛也正想去爬树,张X青还从后面劝阻了他停止攀爬。
同X门诊部人员听到黄X坚坠楼,立即报警及报120,医院来到现场,医生确认坠楼的黄执坚已死亡;张X青劝阻了叶X盛停止攀爬,才不至于再发生意外。事后,鹤山市公安局以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了谢X龙、李X军、张X青三人。
律师辩护:
该案经过众多媒体的报道,社会影响极大,且已死亡一人,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鹤山市公安局有关办案部门也有压力,案件的情况很不好。卢律师介入本案后,到达案发现场了解情况,向公安机关交涉律师意见,代为家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依法申请会见了当事人张X青,更详细了解案情,然后多次与公安经办人员交流意见,更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于情、于理、于法提出律师意见和解决案件的思路,争取办案部门的支持,案件渐渐取得重大进展;同时向检察院反映请求不批准逮捕的意见。
案件的结果:
经过黄礼宾及各方面的努力,当事人家属向办案部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鹤山市公安局 于2011年9月12日对 张X青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释放了张X青;张X青释放后,与其家属于9月14日来到律师事务所,回访卢律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