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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国家司法考试 如何用好最后20天
发布日期:2008-06-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备考国家司法考试 如何用好最后20天

    记者:在最后20天的时间里考生应该怎样安排复习,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专家:整体的备考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针对国家司法考试提高应试能力的过程。在最后这个阶段更要强调把以往所学习的法学知识、重点法条转化为应试能力。从考试大纲看,国家司法考试题型的模式没有太多变化,只是今年论述题增加到两道。考生在这20天里做一套或两套前几年的真题,对应试能力的提高和知识点(考点、重点、难点)的归纳、总结帮助是最大的。在这20天中读教材或辅导用书对考生意义已经不大。重点法条的记忆应该本着结合案例或历年考题具体地把握,而不要单纯地、抽象地记忆,也就是说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只有理解了,在临场考试时才不会遗忘,具体的案例和历年的考题可以帮助考生回忆重点法条。

   在这段时间里备考的主次排序应该是:

   1.做历年的真题;2.归纳重点、考点,理解性地记忆;3.针对重点、难点的阅读。

   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一定要注意今年大纲新增加的内容,因为就14门部门法而言,重点是恒定的,也就是说部门法的重点永远是重点,而考点无处不在。大纲新增加的内容可考性很强。

   记者:复习了很长时间,现在不少考生已经感到看不进去书,甚至焦燥不安,应如何调整心态?

   专家:就整个备考的周期而言,每个考生不可能一直处于很好的状态。这些焦虑情绪,以及感到学不进去都很正常,是考生在不同的复习阶段都可能遇到的问题。学习中要调动不同的感觉器官(包括视觉、听觉)和运用不同的方法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这样可以减少疲劳感,提高学习的效率。没有压力是不会考出好成绩的。尤其是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考生每天可能要学习8到12小时,此时劳逸结合很重要。许多考生考试的前一夜都处于失眠的状态,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能通过考试。

   记者:做历年试题真的很重要吗?

   专家:做历年的试题可以让一个考生的备考状态完全处在国家司法考试所要求的水平和层面,因为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很容易在个别知识点上深入学习(可能因为自己对个别法律问题或个别部门法的偏好);历年的真题可以使考生的复习程度始终控制在司法考试所要求的难度。历年真题考点和重点重复率都比较高,考生在做历年真题的时候一定要照按卷面的要求,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也就是每卷在3个小时内答完。如果没有大块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做到12分钟做完10道单选或多选题,15分钟做完1道第四卷的主观试题。然后针对出现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错误进行自我分析归纳,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应试能力得以提高。应试能力是由应试心理、应试体能、应试技巧构成的。做历年的真题对应试技巧的训练很有帮助,历年的真题练习好了,在考试时很容易摸清楚出题者的题目立意、所要考查的知识点。

   记者:针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卷面结构的调整和分值变化,在近期该重点准备些什么?

   专家:无论是否通过了考试,考生单选题的正确率都是比较高的,真正决定考生命运的是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这种题型难度很大,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应试能力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这部分题型当中,所以今年的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分值提高到了两分。第四卷的主观题,通过或没有通过的考生之间差距也不是很大。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单选题追求稳定,而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寻求发挥”的原则。这也是考生整体备考的方向。如果有所偏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很难的。

   记者:在最后这段时间如何才能够使主观试卷(第四卷)的成绩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专家:短期内提高第四卷主观题的成绩是很困难的,尤其是论述题。在国家司法考试的几种题型设计中,主观题的成绩是最难在短期内有所提高的。考生在备考的间隙可以阅读一下由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杨洪逵等法官编辑的《人民法院案例选》,这样既可以改变一下备考形式,又可以对提高第四卷的成绩有所帮助。因为第四卷题目的设计有一定的实务倾向性,《人民法院案例选》不但可以加强考生的实务操演能力,而且对培养法律思维的缜密、严谨、开拓、充实帮助很大。

   在答题时一定要注意题目设计的要求,卷四的答题有点像剥桔子:剥开桔子皮、掰开桔子瓣(还要清点数量)、吐出桔子核。作答时根据考题的要求,答出题目要求的层面就可以,点到为止,不要答得过于琐碎。考生可以看历年考试的参考答案,实际上参考答案书写量很小。考生之所以感到卷四书写量大、时间不够用,就是怕阅卷人不明白自己的意思。如果考生针对提问回答,答出关键词语,把语言逻辑、法律因果关系组织好,是不会丢掉分数的,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书写时间。

   记者:重点法条的记忆对提高成绩的帮助有多大?

   专家:目前的国家司法考试有许多题目(真正可以拉开考生间差距的题目)已经不是法条记忆层面的了,题目的设计多为考核法条表面下深入两三个层面的问题。单纯的记忆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有一定的帮助,结合案例形象化地理解记忆对应试帮助更大。许多考生到临考前或考场上大脑已经一片空白了,如果是理解基础上的记忆,考生见到试卷后马上就可以想起答案,进入答题状态,而单纯靠背重点法条的考生就有可能答不出来。

   记者:考生如何在这20天中把所有的问题和重点系统地归纳一遍?

   专家:谈到所有就已经失去了重点,没有任何人可以把14门部门法掌握得面面俱到并转化成应试能力。考生如果抱有这样的奢望,实际上已经在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说告别了。备考中一定要知道取舍,备考到现阶段,重点和非重点内容考生应该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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