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热点《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
发布日期:2011-1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此次修改,刑法引入了“社区矫正”这一全新的刑法概念。
(一)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三)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