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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北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及标准(2011新)
发布日期:2011-12-20    作者:110网律师
 
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 
1
27个月
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注: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25个月
85%
3
23个月
80%
4
21个月
75%

5


18
个月

70%



18个月平



34个月平

 
1、不管距退休多长,医疗补助金均全付,距退休5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0%480%360%240%120%,不足110%
2、伤残津贴适用于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及就业补助金适用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平:系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16
个月

60%


16个月平


28个月平


7


13
个月



14个月平


20个月平


8


11
个月



12个月平


16个月平


9


9
个月


10个月平
12个月平

10


7
个月


8个月平
8个月平
 
 
 
 
工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平;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前三项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抚恤金,计算时间为:其配偶和父母一次性计算到70周岁,最低不少于5年,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其子女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下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100%计发,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上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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