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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范本
发布日期:2011-12-19    作者:110网律师
甲方:王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李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附近,甲方驾驶车牌号为aaa的小型轿车将乙方撞伤,经某某区交警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负次要责任。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
二、该损失赔偿款包括乙方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签订协议时乙方已充分考虑到伤情可能会发生变化的情形,对于今后可能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再要求甲方赔偿。
  四、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10000.00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五、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与本次事故有关的医疗、交通、住宿票据以及相关的证明等等,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保险公司的要求为准。
六、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七、如因此次事故纠纷乙方起诉甲方,乙方应全额返还赔偿款项,并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服务费、诉讼费。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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