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以下简称空警)队伍,确保民航空防安全,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6]146号)文件精神,结合空警队伍的实际情况,就2007年度空警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
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符合《民航招收空勤机组人员政审条件》(见附件)。
(二)
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Ⅳ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未进行过角膜屈光手术
(标准见附件)。因体检淘汰率较高,建议考生预先评估。
(三) 体能条件:达到《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体能考评标准》。
(四)其他条件:男性,24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4日(含)之后出生);身高在1.70-1.85米之间;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招考计划和职位
此次计划招考23名空警,均为空警一线实战职位。具体招考信息见招考简章。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笔试---按照人事部统一安排进行。
(二)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
将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并在人事部网站、民航总局网站发布公告。
(三)公示
在人事部政府网站上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专业训练、政审与备案
根据空警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要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业训练,其间将进行政审,专业训练考试及政审均合格者方可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