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2司法考试辅导:证券发行规则
发布日期:2011-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发行方式与保荐人

  (1)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证券法10);

  (2)保荐人(证券法11)

  2、发行承销

  (1)承销方式: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法28)

  (2)承销团承销(证券法32)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承销期限:证券的代销、法律 敎育网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证券法33)

  (4)发行失败(证券法35)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