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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遇车祸致残出租公司应赔偿
发布日期:2011-12-08    作者:110网律师

“打的”遇车祸致残出租公司应赔偿
大江网—新法制报 2011-02-10  
网友“水流”:我乘坐的出租车与另一辆汽车相撞,使我受伤致残。我要求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出租汽车公司称交通事故的责任在对方,让我直接找对方司机和单位赔偿。请问,我到底应该找谁赔偿?
邝宪平律师:你乘坐的是出租汽车公司的车辆,所以,客运合同关系的双方是你与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作为运营方,在运营中有义务保障你的乘车安全。你乘坐出租汽车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出租汽车公司理应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用具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和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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