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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发布日期:2011-1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地域管辖(四横)(表-1)

被告所在地管辖 ①一般案件②复议维持案件 复议机关与原机关所在地管辖 复议改变案件(改变行为结果、改变事实证据、改变规范依据并影响其定性) 原被告所在地管辖 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案件

  上级法院对非法定管辖案件的处理(四变)(表-2)

事由 处理期限 处理方式一 处理方式二 处理方式三 原告直接向上级法院起诉 7日 自己管辖 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 告知向原法院起诉 下级法院应受理而不受理 7日 自己管辖 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 要求原法院依法处理 下级法院报请上级法院处理 7日 自己管辖 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 决定由原法院管辖 上级法院认为下级不宜管辖 / 自己管辖 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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