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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
发布日期:2011-12-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种旨在增强注会个人及会计师事务所抵御风险能力的保险产品,暨我国首个注会责任保险日前诞生。业内人士认为,在当今财务信息披露要求日严、注会风险加大的趋势下,这款“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颇有卖点。

  据“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开发者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这一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包括:在保单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除港澳台地区外的我国境内,根据被保险人的授权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未尽其业务上应尽之责任及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首次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太保将根据条款和保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另外,太保还负责赔偿经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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