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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司机被困起火车辆内烧死 家属起诉汽车厂商
发布日期:2011-11-28    作者:连会有律师



司机被困起火车辆内烧死家属起诉汽车厂商
2008-10-13 14:42:20 来源:大河网 编辑:fyyyk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核心提示:近期记者接到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投诉,反映东风雪铁龙“凯旋”因为交通事故而引发车辆起火,施救人员称由于事故车辆车门无法正常打开,驾驶者被烧死在车内。
近期记者接到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投诉,反映东风雪铁龙“凯旋”因为交通事故而引发车辆起火,施救人员称由于事故车辆车门无法正常打开,驾驶者被烧死在车内。记者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据事故车辆驾驶员的亲属反映,死者窦某是在2008 年1 月9 日晚驾驶东风雪铁龙“凯旋”牌轿车沿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与一辆无牌照装载机发生普通碰撞。碰撞后雪铁龙“凯旋”轿车当即起火燃烧,当时现场经过的十多位好心人立即施救,但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都无法打开一扇车门。由于火势越来越大,最终窦某被活活烧死在车内。
  随后记者走访了当时接警出事故现场的洛阳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三大队,据和交警配合工作的施救队成员反映,发生事故的东风雪铁龙轿车四个车门均无法打开,最终是打碎汽车前车门的一扇玻璃后才将死者的遗体移出车外。
  记者就此事又电话采访了东风雪铁龙在洛阳的经销商,他们表示发生事故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其各项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多次与厂家联系希望能妥善处理死者善后事宜,无奈与厂家多次交涉后无果。死者亲属决定向洛阳涧西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东风雪铁龙公司,并向东风雪铁龙公司索赔各项经济损失500万元。
  据代理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乘用车辆司乘人员安全保护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九座以下的乘用车在碰撞后,不使用工具,每排座位至少有一个门能够打开;并且碰撞过程中,燃料供给系统不允许发生泄露。但是,从碰撞后情况看,被告的车辆明显与上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符,存在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
  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2008年10月17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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