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1-11-22    作者:110网律师
    事发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
    时间:2010年10月9日
    车主:王某
    驾驶员:赵某
    保险公司:人保北京分公司
 
    2010年10月9日,赵某驾车在卢沟桥附近将赵某某撞伤,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员全责。事发后,受害人在水利医院治疗,手术后出现静脉血栓,后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305医院治疗。肇事者先期支付部分医疗费后,拒绝继续支付费用,后关机不再联系。
    受害人出院后,委托本律师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原告伤残等级为十级。
    被告委托人在庭审中,对原告主张一概不予认可。
    2011年5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驾驶员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4万余元。
    双方没有上诉。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