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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无证驾驶酿事故 遗弃伤者叔侄双双进班房
发布日期:2011-11-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无证驾驶酿事故遗弃伤者叔侄双双进班房
2008-10-21 17:44:40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yulq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10月21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向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古宗法、古功湖宣判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古宗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古功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古宗法、古功湖系叔侄关系,2008年3月14日晚两人相约各骑一部摩托车从家中去县城。古宗法未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驾驶一部无牌照的云路牌125型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19线由兴国县高兴镇往县城方向行使,20时30分许,当车行使至319国道线587km+755m兴国县高兴镇蒙山路段时,将在路上行走的被害人谢某某撞倒受伤。古功湖驾驶另外一部摩托车随后来到现场。古宗法让古功湖扶谢某某同坐一部摩托车前往高兴卫生院抢救,在距离现场2.5km的地方,古宗法又叫古功湖帮忙将谢某某遗弃在古高线路旁,古功湖说:“这样不好,伤者可能会死”,但两人还是将伤者抬至路旁,致使谢某某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经法医检验:谢某某系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古宗法交通肇事后将伤者谢某某带离现场并遗弃,被告人古功湖协助遗弃谢某某,造成谢某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古宗法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古宗法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古功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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