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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辩专业律师:海鲜部主管非法收购野生保护动物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1-10-22    作者:连会有律师
 
 
  原本想请客人享用一顿美味大餐,但因该餐的用料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身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粤菜海鲜部主管的梁耀尡不但客没请成,自己还触犯了法律。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梁耀尡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法院终审判处梁耀尡有期徒刑四年。
  广东江门市人梁耀尡在北京大江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粤菜海鲜部主管。经法院审理查明,梁耀焜为经营需求,于200989月间通过其友黄运建、林王坤(均另案处理)联系购买巨蜥2只和大鲵(俗称娃娃鱼)1条。2009910日下午梁耀焜到赵公口长途车站接收从天津给其运输的巨蜥2只和大鲵1条时当场被抓获。经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专家鉴定梁耀焜非法收购、运输的野生动物分别为孟加拉巨蜥和大鲵,分别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人民币21900元。
  据了解,20098月中旬,梁耀焜想买点蜥蜴和娃娃鱼请客人吃饭,于是他便通过黄运建与林王坤取得了联系,并告诉林王坤自己想买蜥蜴和娃娃鱼用于招待客人,林王坤很爽快的答应了。2009910日上午10左右,林王坤给梁耀焜打电话说找到了两条蜥蜴和一只娃娃鱼,蜥蜴260元一斤,娃娃鱼360元一斤。通完电话后,林王坤把货用泡沫箱包装起来,拿到天津的长途客运站,并在汽车的出站口等着开往北京的长途大巴,将车拦下后,他告诉司机要想让其带一样东西到赵公口客运站,到了地点后会有人付运费。与司机沟通好后,林王坤记下了车牌号和司机的联系方式,以及该车到达北京的时间,并把这些信息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给了梁耀焜。按照林王坤所发的信息,梁耀焜叫人拉着他准时赶到了赵公口汽车站,他在询问了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告诉他车到了,并问了他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工作人员在核实后说了一句稍等便转身离开了。一会儿警察就来了,问他到底取什么货,他一开始和警察说是取海鲜,在警察的一再追问下,他告诉警察取的是蜥蜴和娃娃鱼,在了解情况后,警察就把他带走了。在梁耀焜到汽车站之前,从天津开往北京的客车于当日下午245分左右到达赵公口汽车站,并在该站卸下两箱货,经过该站相关人员通过安检仪查看,其中一箱装有蜥蜴两只,另一箱装有一个鱼状物的物体,该站立即通知了安保部和公案机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梁耀焜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系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梁耀焜的终极犯罪目的是为了从异地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本身没有实际运输行为,且梁耀焜系犯罪未遂,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据此,一种院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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