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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有条件限制
发布日期:2011-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借款人借款后,想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

  (2)第一次提出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原贷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后。

  (3)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六个月的还款额。

  (4)部分提前偿还后剩余的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

  (5)部分提前偿还后剩余的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偿还方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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