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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装修工地受伤,顾主和发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1-09-24    作者:吴振举律师

大规则律师顾问团 –吴振举律师
案例分析(农民工装修工地受伤,顾主和发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案情回放:
甲装修公司与张先生签署了门店装修协议;
——甲又找到有合作往来的没有资质的包工头的王某,将其中的木工活交其来作,同时约定若因施工不当造成事故的,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中王某雇佣的农民工李某不慎摔伤,送往医院;
——关于李某的医疗及赔偿事宜,产生纠纷。
问:谁该对李某负责;
律师诊断:工头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雇员受伤,顾主承担责任,工头王某对雇员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上分析,工头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在装修等日常生活中,当业主与没有资质的装修工签定装修协议或劳务的,一旦出现工人受伤,业主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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