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律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受害者由于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可能会造成伤残。现将伤残鉴定的流程介绍如下: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自行委托流程:自己对于鉴定结论无异议的,可以以此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自己对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另行委托鉴定机构,根据有利原则选择其一鉴定结论为依据,再向法院起诉。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对方提出异议,符合重新鉴定条件(一般情况下,在潍坊地区,如果是自行委托鉴定的,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又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法院会同意重新鉴定。)这样还是会进行法院委托鉴定流程。
委托法院流程:在潍坊本地的实际诉讼过程中,因为一般的情况,交通事故起诉时间因为涉及保全都会在没有治疗终结后,就起诉到法院,同时申请中止审理;待治疗终结后,再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这样法院可以协商双方当事人或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实务中,为解决法院重新鉴定可能导致案件更难以解决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对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如果没有提交相应证据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鉴定条件,那法院一般不再同意进行重新鉴定。
因此在诉讼中,当事人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通过向申请法院进行鉴定。这样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有许多案件会因为案情及时间的限制,当事人自行申请会有更方便也更有利,这样的案件相对来说毕竟是只占很少一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