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解除合同?
发布日期:2011-09-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另外,(合同法)第95条还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这表明合同解除权不是无限期的,它必须在规定的或者合理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合同解除权归于消灭。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