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而新单位要求提供该证明,该怎么办
咨询: 依法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而新单位要求提供该证明。该怎么办?
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新单位在你未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前是不敢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单位已经违法。
现实中,比较折中的办法是第一,向劳动监察反应该问题以给单位压力要求出具证明。但效果往往不理想。第二,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个工作日内仲裁委便会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给新单位提供通知书,多数新单位会接受并办理入职手续。因为该通知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新单位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