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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方式
发布日期:2011-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1年司法考试已经临近,很多学员在紧张复习的同时,对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的公布、成绩查询以及成绩核查等问题也十分关注,为了尽快解决考生们的疑问,让司法考试考生更加安心的复习。考试大司法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历年关于司法考试真题和答案公布、答案异议专区、成绩发布查询等问题的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另外,根据这些资料,对这些司法考试的相关问题进行预测。

  从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情况看,通常情况下,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会在11月20日左右公布,司法部会同时发布成绩核查通知。比如,2010年司法部公告关于成绩核查的内容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所以,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之后,如果对成绩有异议,一定要注意司法部关于成绩核查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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